今年的妇女节依旧热闹,不过这热闹中多了一些不同的声音,许多网友围绕三八妇女节能不能叫女神节或女王节展开了讨论,有网友认为,把妇女节异化成女神节女王节,本质上是对妇女这个词的理解有偏差甚至歧视,中国妇女报也发布了一篇动态,旗帜鲜明的表明了三八妇女节就是妇女节,既不是女神节更不是女王节,反对过多的消费这个节日。
近些年来,“三八”或“妇女”这个词逐渐不受人待见,而“三八妇女节”这个节日也也逐渐被许多听起来更为悦耳的称呼所替代,例如女神节或女王节,更是有不少的商家推波助澜,将这个本来属于妇女的节日,硬生生的变成了促销卖货的好日子,同时也赋予了该节日一些更新的意义。
其实,“三八”、“妇女”这些词语早在几十年前广受女性群体青睐,“妇女能顶半边天”、“三八红旗手”这些都是对先进女性的夸赞,可是随着消费经济的不断发展,各种时髦新鲜的词语也应运而生,“三八妇女节”这些词也慢慢变得“不中听”。
妇女节设立之初,是为庆祝妇女在经济、政治和社会等领域作出的重要贡献和取得的巨大成就,根源于20世纪初期一系列的妇女运动大事,许多国家的女性们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惜与强权斗争,例如为了纪念在一战中丧生的近200万俄罗斯妇女,维护自己的权益,俄罗斯妇女举行罢工,拉开了“二月革命”的序幕,4天后,沙皇被迫退位,当时的俄罗斯妇女们亲手为自己博取到了和男人一样的选举权。后来,在莫斯科举行的第二国际共产主义妇女代表会议上,通过决议将3月8日这天定为国际妇女节。
而在1924年3月8日上午的中国,为了“解放妇女所受资本制度的压迫”、“要求妇女劳动权、平等教育权、平等工价钱、女子参政权及一切妇女应得之权”等在当时看起来有些触不可以的理想,中国第一个公开纪念“三八”国际妇女节活动在广州举行,与会的妇女们群情激昂,游行示威,高喊“打倒外国帝国主义”、“排除纳妾和一夫多妻”等口号,声音洪亮,此起彼伏,久久不绝于耳。
1977年,联大正式决定把3月8日作为“联合国妇女权益日和国际和平日”,要求全世界的国家保证妇女们平等参与社会事务的权利。
而现如今,在我国《现代汉语词典(第7版)》中,对妇女的定义是成年女子的通称,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规定:未满14周岁的女性为幼女;满14周岁(含14周岁)的女性为妇女。 女者,指未婚女子;妇者,指已婚女子,故妇女泛指女性。所以说,“三八妇女节”有着其深厚的历史背景和法律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