帅气的舅舅,留了个怪发型
我有个舅舅,1968 年出生,比我大 13 岁。
母亲年少时就最疼舅舅。当年,姥姥被下放到湖北“五七干校”,姥爷、母亲和舅舅跟随而去。“五七干校”的生活十分艰苦,姥姥姥爷忙于工作,舅舅年幼体弱,而母亲比舅舅大整整 10 岁,平日照顾舅舅的责任就落到了母亲身上。母亲既把舅舅当成自己的弟弟,又把他当成自己的孩子,无论走到哪儿,生活的际遇如何,母亲总是想着舅舅。
为了改善舅舅的生活环境,争取让舅舅到城里上学,母亲瞒着姥姥姥爷,只身一人偷偷回到北京,她四处奔走,竟凭一己之力,争取到了全家回京的资格。
母亲和舅舅从小相依为命,两人的关系十分亲密,因此在我的童年生活里,舅舅也是一个重要的人。
舅舅一米八五的大个儿,眉眼深邃,高鼻梁,很多人都说他长得像费翔。不过他的发型很奇特,影响了他“标准帅哥”的形象—前面是板寸,后面披着长发—走在街上,回头率 200%。
舅舅爱玩,打扮也时髦前卫,在我心里他其实更像一个对我特别好的哥哥。
舅舅颇有艺术天分,他被东方歌舞团选中,成了一名国标舞演员,还参加过电影《顽主》的拍摄。不过他最擅长跳的是当时流行的“霹雳舞”。每次看舅舅跳舞,我都目不转睛,各种高难的翻滚,舅舅都能做得轻松自如,跟随着动感的节奏,舅舅的动作快得像闪电,我稍一眨眼,就会漏掉好几个精彩瞬间。不会跳舞的我,对舅舅佩服得五体投地。
我像个小跟班一样,喜欢跟在舅舅后面。夏天,他常常带我去团结湖公园捉蛐蛐。他手法娴熟,每次跟着他都能“满载而归”。
舅舅手巧,喜欢做模型,尤其酷爱做飞机、舰船模型。当时有一本杂志叫《舰船知识》,他期期都买,每期都反反复复地看。舅舅做的模型和现在那些零部件、说明书齐备的模型不同,他所用的素材都是在生活中找的。他一点点锯木头,精细地雕刻成所需的形状,再用胶水一点点粘。我清楚地记得,有一次,他竟成功地做出一艘 1 米 5 左右的尼米兹航空母舰。航母上的细节舅舅都精心制作,上面还有 40 多架迷你小飞机。我看得目瞪口呆,从此对舅舅的崇拜更多了一分。
周末,父亲开着 126p 去金盏(北京近郊,父亲厂房所在地),舅舅和我也常常跟着一起去。路上很颠簸,那台二手“小土豆”还经常“抛锚”—电瓶没电—我和舅舅常要帮着推车,千辛万苦,总算随父亲到了厂里。到了那儿,我们就帮着父亲卖豆腐,卖完了,还能分到十几块。
舅舅是个大忙人,精力充沛,他业余时间还去东四摆摊儿,卖皮鞋、皮衣,整日忙得马不停蹄。但他不像我父母一样整日在忙工作,舅舅忙的多半是自己的兴趣。他是我的偶像,也是我童年的陪伴。至今回想,我脑海中都会浮现当年自己跟着舅舅满胡同乱串的情景。舅舅好像总有无数关于“玩”的想法,跟着他,我就总是特别开心。
那时的生活真是“给点儿阳光就灿烂”,物质贫乏,但“玩”的创意总是层出不穷,几个石子儿都能玩得不亦乐乎,捉蛐蛐就能花去一下午。现在,物质条件好了,可是心和头脑也被各种杂七杂八的东西填满,反而没有空间体验纯粹的欢乐了。
如果没有舅舅,我的童年会少很多很多欢乐。
母亲是个强人
母亲和父亲没离婚时,父亲工作太忙,常很晚到家,母亲一个人就要担负起照顾四位老人的重任,整日忙得不可开交。离婚后,两人挣钱变成一人,她又要赚我的学费,又要照顾姥姥、姥爷、老祖儿、老祖爷,全家都指望着她的收入。她不得不拼命干,把自己当成男人。我们相处的时光因此变得很少。
我记得只有一段日子,我和母亲相处的时间比较多,那段日子让我很难忘。
那是我小学一二年级的时候,每天下午三点多放学,我跑到她单位去,在她单位看书写作业。作业写完后,我常去她单位后身的荒地“寻宝”。那片荒地里经常能发现一些废铁,我拿到废品收购站去卖,能卖一两块钱,再加上姥爷给的一两块,我在同龄小孩儿中就算相当富有了。
我用这笔钱除了买《圣斗士星矢》的漫画外,还会用来买“洋画”。80 年代,时兴收集“洋画”。所谓“洋画”,就是一种邮票大小的硬纸片,上面印着“圣斗士星矢”“变形金刚”“花仙子”等图案,因为上面的形象大多来自外国,所以叫“洋画”。可以收藏,也可以和小伙伴玩儿“拍洋画”。
每个小孩儿都拥有一部分洋画,“对决”的两个小孩儿分别拿出一张自己的,手掌窝成半弧状,往地上一拍,借着手掌扇的风和吸力,有时能把地上的洋画翻过来。谁翻过来的,洋画就归谁。
这个游戏,我妈那代人小时候就在玩儿,她 10 岁的时候随父母下放湖北,就靠教当地小孩儿拍洋画,树立起自己的“领导地位”。我长大以后,洋画也仍然在流传,只是图案在改变。直到几年前,有了智能手机,这种古老的游戏才没什么人玩儿了。
虽然我在当时小孩儿中算是零用钱相当富余的,但也有“闹饥荒”的时候。常去的小摊儿上进了新的洋画儿,赶上自己没钱,就只能站在旁边眼巴巴地看。那时反正放学回家也没人管我,我能看上好几个小时不挪窝儿,把人家摊主都给看毛了。
童年记忆中,我和母亲最亲密的一段时光,就是那会儿常泡在她办公室的时候。她下班后我们一起回家,聊些我在学校发生的事儿。我爸不在家时,他们也没得吵,家里也很平和。那段时光是夏天,我和表哥、舅舅、发小儿到处逮蛐蛐的时候也是在夏天,夏天在我记忆里特别美好,悠闲、宁静、充满温馨。我一直跟别人说,自己最喜欢的季节就是夏天,多年后我才懂,我喜欢的不是夏天,而是留恋夏天的人和事儿。后来,一切都变了,夏天还是那个夏天,感受却和当年不同了。
我小学一、二年级的班主任姓唐。唐老师教学认真负责,懂得因材施教。我那会儿比较淘,特好动,说话随我妈,直率,有时冲口而出,爱得罪人。搁别的老师可能挺烦我的,可是唐老师不,她看我体育成绩不错,在班里说话也挺有号召力,就安排我当“军体委员”。
军体委员的主要工作是组织同学们上下操,列队,喊口号,喊 :“发展体育运动,增强人民体质,好好学习,天天向上。一、二、三、四!”
军体委员起头儿,同学们跟着喊。我那时性格外露,爱显,这个出风头的活儿可是得了我的心,我干得特别来劲。有一回升旗仪式,我被选中带着全校同学喊号儿,那时我才二年级,六年级的同学都跟着我喊,我别提多得意了。
我的性格很容易受到别人影响,尤其当时年纪小,老师喜欢自己,学习成绩就容易上去,老师要是不喜欢自己,总挑自己的刺儿,我就很容易对学习失去兴趣。
三年级那年,老师换了,来了个新老师,姓史。我感觉她不太喜欢我,好像总是针对我,没事儿就点我名儿,叫我站起来,批评我。我说话直,顶撞过她一次,她以后就更爱说我了。
那一年,还发生了一件事,那件事,算是我小学时期的一个转折点,我的性格、心境,很多都随着那件事有所改变。
那时,父亲创业进展得不是很顺利,母亲每月也只有“五建”的死工资,家里的日子过得很艰苦。母亲不甘心我们全家一直过清贫的生活,于是,她做了一个决定,出国。
1994 年火过一阵子的电视剧《北京人在纽约》,很多人都看过,讲的就是改革开放初期,头一批出国奋斗淘金的人的故事。我母亲就属于那一批。她当时决定去的是加拿大,她有几个亲戚在那里。
在国外,她最多时一天打六份工,起早贪黑,做的大多是重体力活儿。她在唐人街一家餐馆后厨帮工时,每天清早卸货,要扛 18 片肉排,一片肉排就好几十公斤。跟她一起工作的都是黑人男性,没一个人会帮她分担。就这样,她在加拿大辛苦奋斗了近两年,带回了 2 万美金,那是她日后开饭馆的“原始资本”,每一分都是用血汗换来的。
我妈出国了,再加上在学校不招老师待见,我的成绩一落千丈,从班上前几名掉到倒数的行列。曾经隐隐约约感受到的孤独感,在那年尤为突出地体现出来。
那种孤独感,成为了我日后的心结。后来人生中,每当我遇到挫折不顺,当时那种孤独的心情就涌上心头,感觉像一个坎儿,我不知道怎么跨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