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都知道在这世界上是先有父母,后有孩子,可一对年轻夫妇因为车祸去世四年之后,他们的孩子竟然降生在了这个世界上!
为了这个孩子的归属,这对夫妇的父母各执一词,争论不休,最终更是不得不选择对簿公堂。
既然亲生父母都已经去世,这孩子为何还能够出生?而最终他又是被谁带走抚养了呢?
一、不幸的家庭
沈杰与刘曦是一对年轻的夫妇。
身为青梅竹马的他们感情可谓十分深厚,家中条件更是相当不错,可就是在这样的条件之下,刘曦迟迟没能够怀孕。
沈杰与刘曦都是独生子女,他们的父母早就盼望孩子们能让自己早日抱上小孙子或者小孙女,眼看已经成婚三年,却仍然没有传来好消息,老人家们不由得心急如焚。
刘曦也希望能够和丈夫孕育爱情的结晶,于是在一番商量之后,她与沈杰来到了医院接受检查,希望能够找到不孕的原因。
最终,医生告诉这对小夫妻,刘曦的身体不行,哪怕进行精心调理,能够怀上孩子的几率也非常小。
这个消息宛如晴天霹雳,让刘曦和沈杰大受打击。此前他们多渴望拥有一个孩子,此时他们就有多自责。
面对情绪低落的夫妻二人,医生告诉他们,其实刘曦想要怀孕也不是不可能,完全可以尝试一下试管婴儿。
于是在接下来的日子里,刘曦和沈杰便开始在医生的建议下行动起来,为怀孕而努力。
做试管婴儿可并不容易,为了顺利取出卵子,刘曦每天都需要服用大量的激素药物来促进排卵。
这不仅让她的身体出现严重的浮肿,也害得她每天都上吐下泻,别提有多痛苦了。
好在皇天不负有心人,2013年3月20日,小两口终于接到消息,可以进行胚胎移植手术了。
得知这个消息后,刘曦和沈杰以及他们的父母都十分高兴。
为了庆祝即将诞生的孩子,又刚好是母亲的生日,夫妇两人便来到刘曦父母的家中,愉快地享用了晚餐。
谁知就在用完饭返回家中的路上,他们竟然遭遇了一场车祸,双双不幸离世!
二、四颗胚胎引发的祸患
沈杰与刘曦的悲剧只能说是天意弄人,谁能想到就在得知好消息的当天,他们竟然就意外去世了呢?
看着儿女冰冷的尸体,两家人都不由得痛哭出声。
不过虽然夫妇两人去世了,但他们所培育出来的四枚胚胎却还在医院里好好储存着,也就是说,沈杰与刘曦的血脉还没有断绝。
安葬了孩子之后,刘曦的母亲胡杏仙便匆忙赶到了医院,想要拿到属于女儿的胚胎,只是令她没有想到的是,沈杰的父亲沈新南竟然更快一步到达了医院。
可提前一步到达又有什么用呢?
面对两位老人的诉求,医院方面毫不留情地拒绝了他们,并表示按照法律规定,能够对胚胎进行处理的只有母体,在母体去世的情况下,胚胎只能由医院代为管理。
分明是自家的血脉,却不能够由自家来决定归属,这让他们十分气愤。
为了拿回胚胎,沈新南夫妇最终将胡杏仙夫妇告上了法庭,试图通过法律的途径,至少让一方得到孩子们留下的胚胎。
双方父母为了胚胎而展开争夺,在我国社会上可是史无前例的案例,很快媒体便蜂拥而至,对此事展开了相关报道。
原本法院一审判决双方都不能够拿到胚胎,但是随着二审的开庭,法官最终认为这四枚胚胎是属于双方老人的,应当由他们来决定胚胎的归属问题。
在看到结果之后,四位老人不由得无比激动,虽然失去了儿女,但好歹还有一个念想,不是吗?
只是还没等他们高兴太久,又有一个坏消息传来:
我国是不允许非法代孕的,因此在没有相关证明(也就是其他医院愿意接受这份胚胎的证明)的情况下,老人们是不能取走胚胎的。
三、承载着希望的他
眼看已经努力到了这个地步,谁愿意功亏一篑呢?
为了得到一份合法的证明,四位老人不得不在全国各地到处奔波,寻求各大医院的帮助。
但谁都知道在拿到胚胎后,老人们会干什么,因此没有一个医院愿意开具这份证明。
在这一过程当中,一些骗子还利用他们的迫切需求,骗走了大量的金钱。
一次又一次的失败过后,四位老人终于忍不住绝望了:难不成他们此生都无法看到儿女血脉的延续了吗?
所幸天无绝人之路,在2016年6月的一天,一名姓刘的代孕中介找到了老人,答应会帮他们找到合法的、接受代孕的机构。
我国国内自然是不允许非法代孕存在的,因此刘姓中介便提出可以前往柬埔寨进行代孕。
可就在老人收拾妥当准备出发的时候,柬埔寨在当年十月份颁布了新的法律条文,禁止国内进行商业代孕。
这些年来,因为代孕而引发的各类犯罪案件实在不在少数,不知有多少无辜女子死在了手术台上,也不知有多少父母被卷入敲诈勒索的漩涡当中。
为了减少此类犯罪案件,尊重国民的人权,各国对于商业代孕的限制可谓是越来越严格,柬埔寨颁布禁止商业代孕的条例,正是基于此的考虑。
眼看柬埔寨是去不成了,沈新南不由得急得团团转。就在此时,他的一位朋友告诉他,老挝目前还允许商业代孕。
为了避免夜长梦多,还来不及兴奋一会儿,沈新南便马上联系到两位亲家,接过四枚胚胎就往老挝跑。
最终,在付出20万元的代孕费、10万元的生活费之后,一名漂亮的老挝女子成为了代孕妈妈,跟着几位老人回到国内待产。
2017年12月9日,在沈杰与刘曦去世四年之后,他们的儿子终于在亲人的期待下,顺利降生了。
四、法律分析
所谓试管婴儿,是指自然情况下无法生育的父母,通过医疗技术手段生下后代的行为。
一般来讲,就是取男方的精子与女方的卵子在体外完成受精,形成胚胎,再将胚胎培养一定的时间后重新一直到母体的子宫内进行培养。
因为刘曦身体的原因,通过正常的性行为怀孕的可能性较低,所以只能采用这种手段。
正常情况下完成体外受精后,待胚胎成熟后,再将胚胎移植到刘曦体内,就可以十月怀胎生下小宝宝了。
但是就在胚胎培养完成之时,刘曦与丈夫却双双发生车祸去世,一时间只剩下胚胎,却没有合法的子宫能够进行培养了。
值得注意地是我国并没有关于胚胎归属的法律规定,这部分属于法律的空白区域,但是根据法律的基本原则。
我们不难推断出,胚胎应当归属于夫妻两人共有,任何一个人也不能擅自决定胚胎的处理。
本案中,合法的胚胎处理人,这一对夫妻发生车祸去世了,也就没有了合法的处理人。
一审法院认定的胚胎由医院保存有一定的道理,因为没有人有权利决定孩子生下来就没有父母。
但是二审法院改判为四位老人共有,也体现了根据法律原则、人文关怀、伦理道德的考虑。
两个家庭的孩子都不在了,胚胎是她们共同的结晶。如果再将胚胎处理掉,人世间再无她们的后代与念想。
这显然是不利于社会的和谐的。将胚胎判决归属四位老人共有,即挽救了准备出生的生命,也照顾到了老人的情绪,体现了法律的温度。
我国禁止非法代孕,但是禁止代孕的规定只存在于部门规章之中,在法律和行政法规之下,可以说法律效力等级较低。
虽然代孕违法,但不是犯罪,会受到处罚,但不是严厉的刑罚。这就给了一些不法分子可乘之机。
本案中,老人找到外国的机柜进行合法代孕,这就涉及到一个问题,这个代孕在外国是合法的,但是在中国是不允许呀。
四位老人又是中国人,受中国法律的管辖,中国法律会不会追究她们的责任。
根据《刑法》第八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本法规定之罪的,适用本法。
但是按本法规定的最高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可以不予追究。
可以看出中国人在外国犯了中国最,但是判刑在三年以下的,中国可以不追究。
举重以明轻,代孕还不是犯罪,当然不会被中国追究刑事责任了。
虽然小孩子生了下来,皆大欢喜,但是后续上户口,成长等问题才是难题。
五、结语
这个被取名为甜甜的孩子身上承担着两个家庭的希望,如果没有他的存在,真不知四位痛失爱子爱女的老人该如何度过此后的漫长时光。
不过,就在甜甜出生后一个月,老挝便和柬埔寨一样出台了禁止代孕的法律。
这提醒我们,尽管我们可以为四位老人感到高兴,但也应当认识到代孕的害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