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与生活知识点答题模板(民法主观题必考点答题模板第三弹来咯)

2024年07月18日 阅读 (62)

世界杯赛程第几天不知道

但小编知道

这是大家“摆烂”的第63天

摆烂打引号是因为

小编明白

大家其实不是主动摆烂

首先因为不可抗力

导致考试时间越来越杳无音讯

才开始心力交瘁

无力感涌上心头

遂从行动层面开始“摆”

在校生已经快放假回家

却不知道是否要留下来等待

在职考生也因为年底

工作已经趋于繁忙

无法拿出充足时间

进行较高强度的学习

法律与生活知识点答题模板(民法主观题必考点答题模板第三弹来咯)

推算一下时间,其实只会让自己更难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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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底什么时候考主观,求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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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起延期更让人害怕的是:怕公告来,又怕它“乱来

法律与生活知识点答题模板(民法主观题必考点答题模板第三弹来咯)

但是尽管如此,小编也想跟大家灌一些鸡汤——对于不可控的东西,我们就做好自己的事情,掌控好能掌控的东西,做好万全的准备,只待东风!所以今天继续给大家带来民法主观题必考点答题模板第三弹——合同编!考到合同的这些问法,背下来上考场直接套模板!

合同的成立

题目从“商业广告”“宣传册”等切入,问:是否构成要约?要约何时生效?

1.题目问:商业广告 / 宣传画册 / 宣传栏 / 口头表示等,是否构成要约?

2.第一步,得结论构成要约 / 不构成要约,属于要约邀请。

第二步,说理由。根据《民法典》关于要约的相关规定可知:符合以下条件构成要约:(一) 内容具体确定;(二) 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 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要约邀请只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

本题中,xx 对 xx 作出的意思表示具体明确,且表明一经 xx 承诺即受约束,构成要约 / 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符合要约构成要件 /xxx 的意思表示不符合要约构成要件,只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属于要约邀请。

3.题目问:要约何时生效?

第一步,得结论。受要约人知道其内容时生效 / 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 / 作出时生效 / 表示完成时生效。

第二步,说理由。根据《民法典》关于要约生效的相关规定可知:以对话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 , 相对人知道其内容时生效 / 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 , 到达相对人时生效。/ 无相对人的意思表示 , 表示完成时生效 / 以公告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 , 公告发布时生效。本题中,……, 因此,要约自……生效。

题目给出由一方单独拟定、没有协商的合同,问:合同中某条款是否有效?

总体思考步骤:

答题时,需先论证构成格式条款,再论证格式条款效力。要注意的是,1. 应履行提示和说明义务未履行的,不构成合同组成部分;2. 格式条款并非绝对无效,只有满足一定情形时才无效。无效情形包括:(1)具有无效等瑕疵事由的;(2)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3)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

合同的履行

抗辩权的类型,题目会这么设置:

考试中,需要根据题目给定的信息判断是否能够行使这三种抗辩权?如果可以行使,则行使的是哪一种抗辩权?行使后的法律后果又是什么?换句话说,该知识点考来考去就是围绕着这三个问题展开的,并在这个问题的细节处给大家挖陷阱, 现在带着大家出坑

第一步,判断该合同是否为双务合同,是双务合同的才可能存在以上三种抗辩权;不是双务合同的,适用上述三种抗辩权的说法全部是错误的。判断是否是双务合同的关键在于:一个合同中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是否具有牵连性,也就是一个合同中给付与对待给付具有不可分离的关系,比如买卖手机合同中,你付钱的义务和获得手机权利与对方交付手机的义务和收取货款的权利之间存在着牵连性。

第二步,既然是双务合同,可以适用上述三种抗辩权后,需要进一步判断可以行使哪一种抗辩权?

首先,看当事人之间是否约定了履行先后顺序,没有约定的,那就是同时履行抗辩权;

然后,约定了履行先后顺序的,有可能是先履行抗辩权,也有可能是不安履行抗辩权,这两个的区分看是谁在抗辩。是后履行一方在抗辩,则是先履行抗辩权;是先履行一方在抗辩,则可能是不安履行抗辩权;

最后,判断可能是不安履行抗辩权后,要结合法定的三种情形判断本题中是否有证据证明存在该三种情形,如果有,则是行使不安履行抗辩权

合同的变更、转让与解除

题目问: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政策变化/市场环境变化等情况,当事人向法院主张解除/变更合同,能否得到法院支持?

具体答题规范:

第一步,得结论。不构成情势变更,不能得到法院支持;或者,构成情势变更, 先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求法院解除、变更合同。

第二步,说理由。根据《民法典》关于情势变更的相关规定可知:合同成立后,合同的基础条件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当事人一方明显不公平的,受不利影响的当事人可以与对方重新协商;在合理期限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应当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根据公平原则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本案中,……情况,构成情势变更。受不利影响的 xxx 可以与对方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xxx 可以请求法院变更或解除合同。人民法院应当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 根据公平原则变更或解除合同。/ 本案中,……情况,不构成情势变更,解除 / 变更合同主张,不能得到法院支持。

题目问:xxx是否有权解除合同?总体思考步骤:

发生约定解除或法定解除情形时,可以单方解除合同。因此:第一步,判断是否出现约定解除情形。若约定解除事由未出现,或当事人对解除情形无约定,进入第二步;第二步,判断是否出现法定解除情形

具体答题步骤:

第一步,得结论。有权解除合同 / 无权解除合同

第二步,说理由。根据民法相关理论,合同解除必须具备一定条件,若双方没有协议解除,那么只有在法定或约定解除条件成就时,享有解除权,可以解除合同。根据《民法典》关于法定解除相关规定可知: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 合同当事人一方在合同履行期届满前明确表示或以行为表示不再履行合同的行为 / 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 继续履行的不定期合同,可以随时解除。

本案中,双方约定发生……情况解除合同,现合同履行过程中,……,满足约定解除事由,xxx 有权解除合同。/ 本案中,双方约定发生……情况解除合同,现合同履行过程中,……,不满足约定解除事由,且未出现法定解除事由,xxx 无权解除合同。/ 本案中,……,满足法定解除条件,xxx 有权解除合同 / 本案中,……, 不存在约定解除的情形,且未出现法定解除事由,因此,xxx 无权解除合同。

合同责任

题目问:xxx是否应承担违约责任?

这个角度的考察最灵活。判断一个人是否应承担违约责任,逻辑论证的线索是:首先,必须要有约。即某某与某某之间存在着约定,且该约定已生效(合同的成立与生效的判断);其次,有约,但未按约履行且无正常理由,是违约。最后,判断违约行为的具体情形,定性,答题。这是第一个命题角度的答题论证逻辑线。

题目问:谁对谁是否可以主张违约责任?

这个角度考察的就是“债的相对性”的原理,只能一对一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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