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拐卖妇女的一些恶性案例持续被曝光。阳光照不到的暗处之恶击破底线。作为与现代文明完全背离的买卖人口—主要是拐卖妇女儿童—的罪行,性质恶劣,社会影响极坏,对人们心理的负向冲击长期存在。
拐卖妇女儿童潜在受害者范围极广(为人父母者皆有此恐慌)。在一些关于拐卖案件的报道中,无论是正规媒体还是自媒体,出于种种原因考虑,有的是基于激起人们的警觉,有的是基于对作案者的痛恨,亦有反面的单纯为博眼球、博点击,对受害者所经历的痛苦过度渲染,击中了百姓的软肋,一定程度上形成了对社会治安的过度焦虑。简单说,在这些案件曝光之后,有时看到马路上敞开车门的汽车,便会产生不好的联想,尤其是女孩的家长,更是顾虑重重。
焦虑之下,需要回归常识。拐卖妇女儿童,性质非常恶劣,被拐卖的不幸者有什么特征?变化趋势如何?怎样舒缓这样的恶性案例造成的群体性焦虑乃至恐慌?需要进行更认真深入的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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拐卖人口犯罪是世界上第三大盈利性组织犯罪,仅次于毒品贩运和军火走私。据估计,每年全球被贩运人口的数量约60-400万人,且规模在逐年扩大,其中妇女、儿童占有很大的比重。从我国情况看,自20世纪70年代末以来,拐卖妇女儿童犯罪始终是我国一个较为严重的社会问题。据估计,我国每年被拐卖的妇女儿童达数万名左右[3]。2014年,仅被公安机关成功解救的被拐卖妇女就达到3万余人。
拐卖妇女儿童有深刻的社会背景,与经济发展程度、法治普及程度乃至乡村治理(典型的如《盲山》)密切相关。历史上看,贩卖人口的行为从奴隶社会就开始存在,从未实现真正意义上的杜绝。如今的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是过去贩卖人口行为在当下社会的延续。新中国成立前,拐卖人口的行为较为猖獗,新中国成立后,严厉打击各类旧社会恶习和犯罪行为,买卖人口的现象广泛清除。但上世纪80年代初,伴随改革开放,社会经济形态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人口拐卖问题也再次出现。针对拐卖妇女儿童的现象,进行过一次“严打”,但成效并不明显。直至90年代拐卖妇女儿童的现象仍然增势不减,当下网络聚焦的案例,大概率是那个时代的产物。
研究数据也显示了拐卖妇女这一行为的罪恶之处。
有研究显示,被拐卖妇女平均年龄为 24.4±10.1岁,主要集中在14岁至30岁区间段;在健康状况方面,四分之一(26.7%)受害人患有不同程度的精神疾病(亦有研究该比例接近一半);
如果被拐卖,仅有9.0%的受害人可以在被拐卖一天之内获救,最长的有的从被拐卖到获救需要14年半,大约五分之一(19.0%)的受害人则需要等待一年及以上才能获得解救。
从地域看,呈现明显的受害人从西南省份流出,被拐卖至华东、华中个别省份的情况,分城乡看,呈现从农村流向农村的情况。当前网络关注的案例,亦是走了这一路径。冰冷的数字背后是一个个罪恶的案例和受害人不为人知的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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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有针对儿童拐卖案例的研究显示,对14-17岁女童的拐卖行为在全部女童的年龄占比中位居第二位,此阶段被拐女童大多被卖为人妻或被卖入性交易场所从事色情服务。同时,拐卖妇女儿童还经常伴随性暴力、虐待、囚禁等更严重的犯罪行为。
为了遏制犯罪势头,我国从20世纪90年代到2000年初,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专项行动,连续进行了数次,取得一些效果。但此类犯罪的势头还是比较猖獗,个别地方甚至呈现蔓延之势,组织化、职业化特点日益显现。2009年4月,公安部部署开展第五次“打击人贩子,解救被拐卖妇女儿童”专项行动,这次“打拐”专项行动打击力度空前,拐卖犯罪高发势头得到有效遏制。
国务院从2008年起,先后制定了《中国反对拐卖人口行动计划(2008-2012)》《中国反对拐卖人口行动计划(2013-2020)》《中国反对拐卖人口行动计划(2021-2030)》,形成了应对拐卖人口的强大压力,拐卖人口的趋势得到彻底扭转。下面这张图也体现了这一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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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上面的分析可以看出,拐卖妇女儿童的行为对受害人会造成极大的伤害,在公安部门的强力打击下,呈现明显下降的趋势。但为何此类案件一旦出现,便形成舆论漩涡,经久不息?除了这一犯罪行为性质恶劣,击破文明底线,足以令人共情之外,也有一些心理学和传播学的原因。
心理学认为,对于群体来讲存在着个体记忆和集体记忆两种记忆形式,创伤性事件能够引发个体和集体记忆的不适状态。如一个人直接经历了或者亲眼目睹了,或者听说了与死亡、威胁、暴力有关的事件后,例如被抢劫、发生车祸、反复接触暴力案件的细节(对拐卖案件细节的描述即是此情况)等,都可能患上一种叫做创伤后应激障碍的心理疾病,这会令个人情不自禁地想起创伤事件,好像类似事件重复出现一样,情绪上非常痛苦。
儿童和女性被拐卖的遭遇,对个体来说是毁灭性的负面生活事件,无论是经历或者听说,其悲惨的遭遇容易形成个体的创伤性记忆。这种记忆在个体间的传播、交融,形成了对拐卖犯罪这一行为的集体性的创伤记忆。集体性的创伤记忆在特定事件下被引发,便形成了舆论和情绪的漩涡,不仅令个人痛苦,也令社会痛苦。
从传播学的角度看,对事件“微缩特写式”的报道方式能够令人共情,更容易使人融入故事之中。针对人口拐卖的案件报道,即使是主流媒体,也存在消息来源不全面,报道过于煽情、缺少法律普及,对拐卖问题的归因过于单一、缺乏深度等情况,换言之就是更多采取了“微缩特写式”的报道,这种针对受害人经历的较多渲染,引发了个人和集体的创伤性记忆,进而更容易形成对公众情绪的负面影响。
从这两个角度讲,拐卖妇女儿童的案例既是社会的防拐手册,更是人们的创伤记忆表达,社会和个体通过这样一种集体记忆的方式,维护着自己在这个世界上生存的基本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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