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婚是指有配偶者又与他人结婚的违法行为。其表现为法律上的重婚和事实上的重婚。前者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登记结婚,后者是指有配偶者又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
案例回顾
2017年3月,已经结婚多年的魏先生在一次饭局上认识了容貌俏丽,年轻且性格开朗的王女士。魏先生被王女士身上的青春气息和性格所吸引,饭局结束时双方便加了微信。自此之后,魏先生便彻底展开了对王女士的爱情攻势,唯一隐瞒的便是自己已经结婚的事实。一直单身的王女士怎能扛的住风度翩翩的魏先生的追求,很快俩人就发展成了男女朋友的关系,并开始同居生活。
交往两年后,为了安抚王女士想要结婚的心情,魏先生竟和王女士在某婚纱店拍摄了婚纱照。除此之外,两人于2020年4月生下一子,孩子的户籍登记在母亲的名下。从外表看,这就是幸福的一家三口。魏先生还特意通过中介购置了一套三居室,以便一家三口共同生活。直至2021年6月,魏先生真正的妻子才发现王女士及孩子的存在,这让一直在老家痴等丈夫的女人,根本无法接受。
不仅打上门与王女士发生了冲突,还聘请了律师,将自己的丈夫诉至法院,告其重婚。
律师点评
律师在了解了魏先生的情况后表示,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均应按重婚罪予以制裁。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重婚罪的认定主要有以下构成要件:
2、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必须具有重婚的行为,即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结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
4、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即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或自己有配偶而故意与他人结婚。缺少任何一个要件都不构成重婚罪。
魏先生的行为不仅伤害了王女士更伤害了自己的结发妻子,即使有自首的行为,也依然不能逃避法律的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