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年前被抛弃的孩子有很多,每个家庭都有自己的困难。既然孩子已经给了人家怎么还有往回要的道理呢?孩子是一个人,长大了有思想有头脑的人,你想认回来就认回来,想扔出去就扔出吗?说着说着就来气了。
虽然老话说“血浓于水”,但是这水有点浑了。
有些人认为,这样做是没有良心的表现,我们需要明确一个道理,那就是一个人的成长经历会影响他的性格和态度。
现在女孩长大了,有能力赚钱了,亲生父母又来相认了。我想问这对父母,你们有什么脸面来认孩子,有什么理由指责孩子的养父养母呢?
女孩儿的亲弟弟找女朋友了
你儿子长大了有女朋友了要结婚要彩礼,就想起来自己还有个女儿在别人家呢。就要让女孩儿给你养老钱吗?我觉的这有点不现实吧。这十九年你们只给了她生命并没有给过一丝一毫的养育之情。
我认为我们应该尊重每个人的选择。这是因为我们不知道他们在成长中经历了什么,也不知道他们对生活中的抉择所持有的态度。我们应该理解并尊重每个人的选择,相信这样做能够给人带来平静和安宁。
总之,在这个问题上,我们需要保持开放的心态。无论被抛弃的女孩的决定是什么,我们都应该学会接纳并尊重她不同的选择和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