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过午饭,59岁的丁巧巧准备出门办事,刚出家门5分钟,不幸发生了一场严重的车祸。丁巧巧被紧急送往手术室,由于受伤比较严重,脑细管都破碎,不能接受开刀,只能保守治疗。
这个时候,一家人应该齐心协力的救治丁巧巧,然而一场潜伏许久的风暴却突然爆发在她们之间。
丁巧巧入院的第三天,家里突然来了一帮人,将乔永福的家抄的地朝天,翻箱倒柜,将家里的存折9张存折抢走,还要搜刮妻子的财物。而这帮人正是丁巧巧的娘家人丁阳,母亲丁慧茹等。
乔永福和女儿眼睁睁地看着存折被抢走,他们并没有阻拦,因为在她们看来当务之急,救治自己的妻子才是最重要的。指责娘家人只关心钱不关心人。
对于这一说法,母亲丁慧茹气愤反驳道,他们这样做才正是想救助丁巧巧。娘家人表示,乔永福看着瘫痪在床的妻子,觉得没有必要出太多的钱治疗,就这样保守治疗就好,花再多的钱也是浪费,不然到时候人财两空。他们觉得能多活一天是一天。
就在双方争论激烈的时候,医院传来消息,尽力治疗已经无力回天,最终丁巧巧还是离开了人世。
人走了,接下来就是财产分割,面对继承问题,双方再次陷入僵局。
丁巧巧名下有两种财产,第一她的存款还有股票余额总计37.6万,第二是车祸赔偿款145万,也就是说丁巧巧遗留下来可以继承的财产有182.6万。
按照我国遗产继承法规定,直系亲属第一顺位可以继承,也就是丁巧巧的丈夫乔永福,母亲丁慧茹,女儿乔丽。面对这些存款,母亲提出了一个让乔永福,乔丽无法接受的方案。
老人表示,丁巧巧留下的存款和股票账户都应该归到娘家,其次,车祸赔偿款145万只能由自己还有乔永福继承,而女儿乔丽是一分钱都分不到。
对于这个提议,乔丽当然是不能接受的。但没啥老人为提出这样看似无理的意见呢。根由还得追溯到13年前。
乔永福跟丁巧巧的这段婚姻是13年前开始的。46岁的丁巧巧,是头婚了,嫁给了二婚的乔永福,当时乔丽也就是乔永福的女儿都已经24岁了,所以乔丽只是丁巧巧的继女而已,而且当时都已经出嫁了,按理自然不能分到这赔偿款。
但是乔丽可不这么认为,她表示其实自从丁巧巧跟她爸结婚后,就把丁巧巧当做自己的母亲在善待,平时走动都有给继母买东西,而且这次丁巧巧的后事都是她一手操办的,墓碑上写的女儿也是自己的名字。
两人之前还签订过一份赡养协议,乔丽要为丁巧巧养老送终。继母今后所需的生活费,医疗费,保护费等都由乔丽承担。为什么会签订一份这样的协议呢?
原来是他们现在住的这套房子,将来要拆迁,房子以后将由乔丽继承,以后的拆迁款或者补贴房子都分到乔丽的名下,但是乔丽要负责给丁巧巧养老送终。签订了这份协议,乔丽认为自己已经是她的女儿,自然赔偿款理应分她1/3。
至于存款还有股票,这属于丁巧巧的婚前财产,乔永福没有权利分配。因为在嫁给乔永福之前,丁巧巧一直是跟母亲生活在一起的,而母亲的养老金也一直都是她在保管,即使结婚了这笔钱也是存在丁巧巧的名下,所以老人觉得乔永福没有资格分到这部分钱,这属于她的私人财产。
双方一直争论非常激烈,谁都不愿服输,都想分到这笔巨款。最终双方来到义务调解中心,找来调解人进行调解。
经过调解人的排查分析,秉着以和为贵的原则,给双方做出了理性的分析,调解。最终丁巧巧的母亲得到存款的22.6万,赔偿款62.5万,共85.1万;而乔永福分得存款的15万,赔偿款62.5万,合计77.5万,鉴于继女这些人对继母还是不错的,出于人道主义分得赔偿款20万。
最终两家人握手言和,回归到最初的关系。
都说夫妻本是同龄鸟,大难临头各自飞。
对于这个财产分配,大家觉得合理吗?欢迎在评论区留下你宝贵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