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轻美丽的母亲身患癌症晚期,她的丈夫却选择和她离婚,而自己又为了能够把病治好,延长自己的寿命,便不顾十几年夫妻情分,竟要卖掉他们的婚房。
不仅如此,这个母亲还要夺取留给女儿的40万学费。如果你是这位母亲,你又会怎么做?今天就让我们来聊一聊发生在湖南长沙的故事。
聂婧和赵伟在1982年结的婚。聂婧是湖南长沙人,与丈夫赵伟在26岁时结了婚。刚开始的时候,两人日子过得非常甜蜜,夫妻生活也很恩爱。在此不久的一年之中,聂婧怀了孕,十月怀胎的她生下了一个可爱动人的女孩。
赵伟当时觉得自己的女儿乖巧、可爱、听话,老婆也非常的贤惠。一家三口也是团团圆圆的,这样的人生已足矣。
然而幸福生活并不会长久,在女儿八岁那年。老婆聂婧患了癌症。幸好只是早期,因为发现的及时,医院再接纳聂婧之后就来完成后续的治疗。
因为聂婧身体基础比较好,丈夫也非常的会照顾人。没过多久,聂婧的癌细胞的数量慢慢减少,再次检查发现癌症已经治好。
就在他们以为妻子聂静的癌症已经彻底好了的时候,已经44岁的聂婧癌症又一次复发,并且这次的病情比早期更加凶猛严重。此时的她已经是乳腺癌晚期。聂婧在得知化验报告结果的时候,已经哭得瘫倒在地。嘴里一直念叨自己才44岁,还有好多东西看,她不想死,她想要活下去。
其实早在八年前,聂婧就对自己的丈夫说,如果她的癌症已经到了晚期,可以不用治疗。因为费用会拖累家人,她可以自己带着癌症永远的离开,不给家人留下任何负担。
可是现如今44岁的聂静再次面临癌症晚期,她却没有说这句话的语气,她已经害怕死亡,这次聂婧有了极强的求生欲。
要治疗就必须有足够的资金。聂婧虽然是在大学担任老师的职位,但是他存下来的20多年的钱,根本就不够她独自治疗癌症。为了获得更多的钱,他逼迫丈夫赵伟卖掉他们的婚房,可是赵伟面对妻子的要求却无动于衷。
他不是不想给妻子治病,而是这个病根本就治不好。聂婧已经老了,身体大不如前,再次患上绝症,花钱治疗,还要自己放下一切地照顾她,这绝症就能治好吗?
赵伟害怕自己所有的努力都像竹篮打水一样。妻子聂婧的强硬手段让他不得不搬出自己的房子,就算妻子给他打再多的电话,身为丈夫的赵伟也从来没有接过,他宁愿在外面租一个50平都不到的房子,也不愿意和妻子回家好好交流。
聂婧为了联系到自己的丈夫,就去赵伟的姐姐家中。可没想到他的姐姐对聂静闭门不见。聂婧只好坐在门口哭诉自己所遭受到的不公,她觉得自己嫁到这个家里已经受到了很大的不待见。
其实聂婧的想法已经在赵伟的大家庭里流传开来。赵伟的姐姐也知道聂婧的想法,所以就怒斥她根本就是在危言耸听。聂婧就是只顾自己的生命。不顾丈夫和女儿的死活。
最后赵伟决定与聂婧离婚,并且答应他们的婚房卖掉财产的一半是聂婧的,这一半她可以自由的支配。两人离婚之后就各不相欠,安生过好自己的生活。可是当聂婧听到两人需要支付一半女儿的抚养费时,立即拍桌站了起来,话语中时不时的带着怒气的反问赵伟。
孩子是聂婧生的,养孩子的事应该由赵伟来全权承担,而自己已经得了重病,根本没有心思再去照顾他的女儿,所以女儿的一切支出应该由赵伟负责,并且卖房也不能一人一半,她要全部。还说自己的病是因为在赵伟家里得的,自己要是死了,与赵伟有很大的关系。
所以说赵伟应该承担自己治疗的全部费用,并且将卖掉的房款也要全部交给自己。赵伟听到聂静说的这句话之后,立刻不同意离婚,他觉得买房子时还的房贷是两人一起还的。
虽然房产证上写的是自己的名字,但这也是两人婚后的共同财产,在离婚之后房子也应该是一人一半,如今聂婧如此强硬的要求自己将全部的房款都给他,这简直就是在逼迫自己交出所有的家当。
随后赵伟找出了律师与聂婧进一步谈话,可是聂婧依旧是一副死活不认的态度,最后赵伟退了一步。说你拿60%,我加上女儿只拿40%。
可惜聂静怎么都不肯,她已经认定了自己要拿到房款的百分之百。
赵伟觉得要求太过于苛刻,他根本就做不到。为了能与妻子离婚,并且以后不再产生任何联系。他决定向法院提出申诉。
在法庭上,叶静一直哭诉赵伟对自己的不公和虐待。丈夫赵伟坐在旁边也是静静的听着他对他说的话,根本无动于衷,自己根本就没有那么对待他。
聂静在法院上声称自己会将婚后财产全部用于自己的治疗。他还对赵伟说自己要是好了,就会有活下去的希望,钱没了可以再挣。自己的女儿现在才八岁,她还年轻,自己也才40多岁,往后还有30多年的挣钱机会,但是如果现在自己就因为癌症而死去。
这一切的一切都无法挽回,自己的女儿不上学是不会有问题的,可是自己如果不去医院治病,就会失去生命。
在法院上,赵伟已经无法接受聂婧提出的条件,所以这个案子一直没有被打破,僵局一直持续,结局如何,我们还要看以后法院的判决。
人生在世上也就只有一条命,这次聂婧就是要用钱换取自己的命。虽然说钱不是万能的,但是没有钱也是万万不能的,聂婧完全可以利用婚后财产的50%来治疗自己的病,可是她又希望自己能够利用100%,并且还要获得赵伟对自己的照顾。
聂婧的性格太过于咄咄逼人和强势。聂婧的癌症给了她身体上极端的痛苦。可是她又希望自己的丈夫对自己无微不至的关怀。
如今两人已经到了要离婚的地步,聂婧依旧还奢望着丈夫可以对自己不离不弃,能够卖掉房子,将所有的钱财都用于自己的治疗。就算病治好了,他们以后的生活还能够继续下去吗?
根据《民法典》第1062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除有证据证明为一方所有的以外,属于夫妻共同所有。
因此,聂婧和赵伟在1982年结婚后所购买的房屋,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民法典》第1063条规定,夫妻离婚时,对共同财产应当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平等原则判决。因此,聂婧和赵伟如果不能就房屋的处理达成协议,应当由人民法院根据他们的收入、贡献、子女抚养等因素,按照平等原则判决房屋归属或者价款分配。
聂婧和赵伟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和实际情况,选择适合自己的方式处理房屋。
聂婧的要求得到全部的房款,显然不符合平等原则,也不符合法律规定。赵伟有权拒绝聂婧的要求,并向法院提出自己的主张。法院应当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平等原则判决房屋归属或者价款分配。
抚养费
根据《民法典》第1084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聂婧和赵伟如果不能就抚养费的数额和期限达成协议,应当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聂婧的要求免除抚养费,显然不符合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也不符合法律规定。
赵伟有权拒绝聂婧的要求,并向法院提出自己的主张。法院应当根据双方和子女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抚养费。
赵伟也是一个清醒人,他知道赵聂婧晚期的病很难被治好。自己的女儿才是生活更需要偏袒的一部分。
这段婚姻持续也只是因为这个女儿的存在。如今母亲却要利用自己的女儿去延长自己的寿命,这简直是不可理喻,我相信。以后聂婧的女儿也会对这个母亲有很大的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