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1日,张女士乘坐地铁,经过安检时被发现随身携带的物品中有一把10厘米长的水果刀。她既不愿扔下,又不愿换乘公交车,于是与安检员发生了冲突。北京市公安局公交总队四惠站派出所民警出警后,她再次与民警激起冲突。
目前,张女士已被刑事拘留。
11月11日15时30分,乘客张某黛携带内藏一把长约10厘米水果刀的背包欲乘坐地铁,在北京地铁八通线管庄站东厅通过安检时被发现。
她携带的刀具属于禁止带入地铁的器具,安检人员依据《北京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条例》《北京市轨道交通禁止携带物品目录》中的规定向其告知禁带理由,称若坚持乘坐地铁则要自弃刀具,否则只能换乘其他交通工具。
张某黛不以为然,在与安检员争吵一番后,拿起背包从东厅出站,又绕到西厅准备进站,结果再一次被安检员拦住。此时,张某黛坚持要带着10厘米长的水果刀进站,与安检员起了口角。
四惠站派出所民警接报警后迅速赶到现场,告知张女士的行为已涉嫌扰乱到车站治安秩序。张某黛拒不服从民警的警告提示,在民警依法传唤她到警务室的过程中,拒不配合,并从包里掏出水果刀,猛力摔在安检机上。
为防止情绪失控的张某黛拿刀滋事,民警迅速控制刀具。期间,张某黛辱骂诽谤民警、用脚踢踹、用手抽打民警,后被民警果断当场制服。
经审讯,嫌疑人张某黛对其大闹安检,辱骂诽谤、殴打民警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
然而,在派出所,她却扬言“最多拘15天”,继而大谈自己的人生哲学,还说要“微笑面对生活”,提出“回去拿化妆品”,让人哭笑不得。
11月12日, 张某黛涉嫌妨害公务犯罪被公交总队刑事拘留。
看到她被刑拘
网友们纷纷表示:
成年人就该为自己的行为负责!
这种不配合安全人员进行检查
还辱骂、踢打民警的事件
并不是孤例
10月21日11时许,山东省诸城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带领辅警在马拉松比赛现场巡逻。当巡逻到东关大街与繁荣路交叉路口时,执勤交警发现并拦停一辆欲强行通过该交通管制路段的小轿车。
在交警劝离与调查取证期间,女车主拒不服从现场执勤交警指挥,对交警、辅警辱骂、推搡,并抢夺交警的警察证和取证设备。在此期间还对民警进行拍照,并打电话叫人“来处理这个事儿。”22日,警方通报称,臧某某因阻碍民警执行职务,已被行政拘留。
10月16日,广西一女子驾驶电动车违停被劝离,因不服气,竟双手持刀挥砍执勤交警。该交警直接一个抱摔将其制服,但身上也被割伤。目前,该女子已被依法刑拘。
民警、辅警依法执行公务受法律保护,对任何无理取闹,辱骂甚至以暴力、威胁方式阻碍民警、辅警依法执行公务的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违法犯罪责任。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
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