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玩耍中磕磕碰碰是常有的事儿,可事发之后,家长往往会因此争执不休,福州的刘女士就和吴先生就起了这样的纷争。
刘女士在平台留言, 9日下午3点左右,她带着两岁的儿子跟大女儿到南江滨公园一处空地玩,结果她的儿子与另外一个骑自行车的小孩撞在一起,额头磕破,当场血流不止。
“当时我儿子距离我大概有30米,他朝我的位置跑过来,跑的时候突然摔了一跤,这个时候,正好另外一个骑自行车的男孩从他面前经过,车轮压到他左手臂,我儿子头磕在了自行车的撑脚杆上,当场流血。”
刘女士随后赶紧上前查看孩子伤情,并让女儿打电话叫自己的老公过来。过了一会儿,骑车小男孩的爸爸也赶到现场。
“我认为对方家长没有尽到看管的义务,小孩子骑车,也不在身边跟着,他就说是我儿子撞到他,我说你看这手臂上的车轮印,这么明显!”
刘女士的老公随后也到场,提议双方一起去医院,可没想到,对方家长竟然带着孩子直接骑电动车走了!
刘女士只好先带着孩子去医院检查,孩子额头位置被缝了4针,而后她又到建新派出所报案。因为刘女士拍下了对方爸爸的电动车车牌号,警方很快找到了骑车男孩的家长吴先生。并联系吴先生到派出所调解,不过调解并不成功。
“孩子缝针、打破伤风,目前总共花了2070元,我要求对方赔偿这笔医疗费,但对方只肯出500,后来我老公说,大家各退一步,他出1000,但他还是不同意,直接走了。”
刘女士随后多次拨打吴先生的电话,但始终无人接听。
记者昨天通过短信联系上了吴先生。吴先生表示,他并不是要逃避责任,而是认为没有证据能够证明,是他的孩子骑车撞到了刘女士的孩子。
“是他的孩子跑步中,撞到了我孩子自行车的后轮,如果她坚持认为是我孩子撞到了她孩子,那要提供第三方的监控视频,或者其他证据,现在都只有她单方说辞,很难让人信服。”
吴先生表示,当时他也在现场,但是在更远的地方,所以没看清到底发生了什么。而警方在现场也没有找到监控探头。
那么这种情况下,到底责任要怎么来划分呢?福建新世通律师事务所周林律师认为,可以根据现场的一些事实来做基本判定,或者是请第三方机构来做鉴定。
“刘女士的孩子手上有车轮印,侵权事实明显,所以手伤的责任肯定要由骑车男孩的家长来承担,但是额头的伤情不好认定。按照我的司法实践的经验,法院一般也会从保护弱者的角度,判定骑车男孩家长承担这部分责任。”
刘女士还提出,事发时,作为监护人,她有在现场,而对方家长距离孩子较远,是否可以依此判定对方家长承担更多的责任呢,周律师认为,这一点站不住脚。
“主要还是根据事发的因果关系来判定,监护人是否尽到照管义务,只能作为酌情的参考。”